5月22日,著名法学家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邱本老师莅临我院名人大讲堂,在博学楼203主报告厅作了题为《关于法律的几个维度》的专题讲座。
邱老师阐述了他对法律的基本认识,即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,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,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。邱老师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向我们论证了法律的几个维度:第一,法律对人的假定是“坏人”,也就是“坏人理论”。第二,法律是成年人的学问,这是由法的本质和属性所决定的。法律是成年人能够看得懂、能理解的学问。整个法律都是建立在常识基础之上的。它以常识为基础,然后依照常识的推理,并且接受常识的检验,从而让常人知晓。第三,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的统一。法律首先是规则。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,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。但是,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、有限性等弱点,因而,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,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,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。第四,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。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,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。人的任何知识、任何经验,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。邱本老师针对上述观点做了大量有力的佐证,使在场的师生在轻松的环境中对法律知识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。
在最后的互动环节中,邱老师针对现场师生提出的热点问题,直言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,掌声四起,将本次专题讲座推入高潮。(新青年论坛 王普)
